第一、健全法律体系,切实摆上位置
治乱须用重典。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前提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必须构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准确界定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明确违法犯罪量罚尺度,使犯罪成本远超违法所得预期,打消不良企业的侥幸心理。首先,要构建质量标准体系。国家质量检测部门要组织一次全面清理,针对建筑市场现有的建材品种进行梳理测量,逐一制定出台符合建筑安全需要的质量标准,形成涵盖所有建筑材料的质量标准体系。并明确规定以后新产品面市,必须先经过有关部门检测,明确质量标准后方可生产销售。有了质量标准体系,建材和建筑企业才有了自律而不敢逾越的鸿沟,行政监管部门才有了可以发挥约束力的紧箍。
家居建材市场现状仍存在良莠不齐,管理混乱的局面
家居建材市场现状仍存在良莠不齐,管理混乱的局面家居建材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从住宅、公路、铁路、桥梁、机场到展览馆、体育馆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和场馆建设都离不开建材。这些家居建材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建筑物、构......
其次,要构建法律制裁体系。包括行政的和刑事的,只要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产品,一律判定为非法产品。对制假售假主观恶性较大、伪劣建材数量巨大、可能影响公共安全、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同时,该吊销许可证照的吊销证照,严防发生次生危害。三,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对生产、销售、使用伪劣建材的企业,要着力加大经济处罚力度,根据法律规定顶格实施经济处罚,以违法所得或非法产品价值最高倍数进行处罚,要罚得企业破产倒闭、倾家荡产,使同类企业再也不敢为同样所为,达到预期的警示效果。
第二、加强政府监管,依法整顿规范
首先,要整合政府监管职能,尽快改变质监、工商、建委各管一个环节的现状。比如食品药品监管,原来也如建材监管,很多部门大家都管,其实大家都不管,现在国家改革后将质监、工商、卫生等环节职能一并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效整合了行政监管资源。建议建材市场也采取同样措施,明确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比如由建委部门负责,实行责权统一,避免推诿扯皮,出了问题追责有人。由一个部门进行全环节监管,执法主体统一、执法标准统一、量罚尺度统一,有利于公开、公正地规范建材市场秩序。其次,要制定出台建材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实行制度化管理。对建材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实行抽检制度,由监管部门组织飞行抽检,事先不打招呼,随机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质量问题依法从严查处。明确统一的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公信力。三,建立健全违法企业退出机制。对生产、销售、使用伪劣建材的企业,建立健全强制退出机制,绝不能姑息养奸、任其发展。特别是对那些主观恶性明显、经打击处理仍不思悔改,再次实施制假售假行为的,一定要按照规定吊销相关证照,并严令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同类营业。
第三、引导行业自律,倡导合法经营
要鼓励发展建材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实现行业企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引导整个行业企业按照质量标准体系组织生产销售,且整合行业企业资源集中开发新产品、新能源、新方法,促进行业企业共同发展进步。要通过市场引导、典型引路,着力培育优秀龙头建材企业,占领市场份额和产品导向,引领相关产品发展方向,挤压伪劣建材发展空间,一旦优质产品占领市场,伪劣产品势必无立足之地。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正面宣传优质建筑和优质建材,广泛宣传辨别建材产品优劣的方法措施,教育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提高鉴别能力;同时,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力度,直面并深刻剖析查找问题症结,及时曝光建材产品违法犯罪案例,震慑不良厂商。
我国家居建材市场存在的问题因素有哪些?
我国家居建材市场存在的问题因素有哪些?我国建材市场存在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是某一个方面或主要因素造成的,是由多方因素日积月累形成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规范缺失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体系......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目前,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建材市场问题的严重性,并且已经采取应对措施,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建材市场会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良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