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增至12位
国家税务总局12月20日发布公告,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到12位。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种类和使用量增加,10位发票代码难以满足纳税人需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代码均为12位,税务总局决定,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也调整为12位。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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