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宣判:王老吉、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
8月16日消息,最高法公开宣判,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1997年,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将“王老吉”的商标权租给了加多宝(香港鸿道集团),用于生产“红罐王老吉”。之后,因为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接受鸿道集团贿赂案全面爆发,而且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出逃境外,广药集团通过仲裁收回了商标授权。
之后两家官司不断,在关于“怕上火”、“加多宝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广告语的诉讼中,加多宝一败再败,一再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甚至有关“红罐”包装诉讼,加多宝也在一审中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