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关于出行的原则,要合理安排出行,倡导公众避免前往疫情高流行地区探亲旅游,也倡导一些高流行地区的人员尽量减少出行,居家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探亲,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人员在未排除感染风险之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自感有较高感染风险的人员,应在排除风险之后再出行。
02017-08-02
02017-08-30626
02017-09-08806
02017-09-25
02017-12-18
02018-01-04593
02018-01-18445
02018-02-15590
02018-03-23683
02018-04-02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