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不服一审判决 将提起上诉
科达制造(600499)7月11日公告,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海科达锂业有限公司因不服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6月29日,冯军以青海科达锂业尚未根据其设立之时相关方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的约定支付专利技术顾问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6月27日,佛山中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年内公司将计提预计负债91,070,551.57元,由此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91,070,551.57元,该项将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